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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 波:在当代究竟该如何做哲学?

点击次数:  更新时间:2025-06-06

摘 要在当代做哲学需理解哲学方法论。概述和比较威廉姆森、塞尔、罗尔斯和哈克四位分析哲学家的哲学研究活动,可从中抽绎出他们共同奉行的方法论:以追求真理为目标,尊重常识和科学,运用逻辑和反思语言,避免宏大叙事,研究具体问题,注重清晰和精确,强调论证和辩护,运用如思想实验、模型建构、反思平衡、溯因和最佳解释推理等多种手段,投身学术论战,坚持批判性和建构性并重,创制标识性概念,提出创新性理论等。同时也简单概述了当代欧洲大陆哲学(特别是德国和法国哲学)的方法论特征,并主张当代中国哲学以分析哲学方法论为主,吸收欧洲大陆哲学方法论的有益成分,努力把中国哲学做得更好。

关键词做哲学;威廉姆森;塞尔;罗尔斯;哈克;哲学方法论;当代中国哲学

作者简介陈波,武汉大学人文社科讲席教授、博士生导师,武汉大学人文社科讲席教授,主要从事逻辑学和分析哲学研究。

文章来源:《河南社会科学》2025年第6期


一、引 言

2021年,英国牛津大学威克汉姆逻辑学讲座教授蒂莫西·威廉姆森(Timothy Williamson)在武汉大学作了八场以《蒂莫西·威廉姆森谈他自己的哲学》为题的线上学术讲演,每一场讲演,威廉姆森均对与谈人和其他听众所提出的问题进行了交流。本文根据这些讲演和对话的内容研究当代哲学方法论,以期为当代中国哲学发展提供理论借鉴。

显然,这里只是提供一位当代著名的分析哲学家如何做哲学的样本是不足的。但不同的分析哲学家有他们各自做哲学的独特领域和方式,差别很大,更别说像欧洲大陆哲学家提供了如何做哲学的另一种迥异的样本。对这些选择出来的样本进行评论和反思,再推人及己,思考中国在当代该如何做哲学,显然是有益的,也是必要的。


二、威廉姆森的哲学方法论

首先,威廉姆森讲述了他自己从家庭和牛津大学所受的哲学教育,并依次讲述他的七本书:《同一和分辨》(1990),《模糊性》(1994),《知识及其限度》(2000),《哲学的哲学》(2007;增补版2022),《模态逻辑作为形而上学》(2013),《假设与讲述:条件句的语义学和启发式》(2020),《关于先验性的争辩》(2020)。关于这七本书,他将讲述重点放在它们的缘起、思想形成过程、构思和写作过程,以及书中所表达的主要观念上。

其次,从威廉姆森的讲演中,可以概括或罗列出他本人以及他的哲学思考的特点:其一,他出生于牛津的一个学术家庭,从小就非常自信,始终坚持独立思考。他在牛津大学读本科和博士阶段就非常独立,例如,不喜欢甚至厌恶当时在牛津流行的“戴维森热”(Davidsonic Boom),也不同意他的博士生导师迈克尔·达米特(Michael Dummett)的反实在论倾向和拒绝经典逻辑的做法,他冀望得到当时由他的老师艾耶尔(Alfred Ayer)所占据的牛津大学威克汉姆逻辑学讲座教授职位,认为他本人或许可能做得更好(他确实于2000年得到了该职位,直至2023年从该职位上退休)。他后来的许多哲学创构都可以追溯到他在读本科阶段的一些思考。其二,他有很强的逻辑学和数学背景,在牛津大学读本科时所学的是“数学+哲学”专业;他还曾经在一个原子能研究站做过一小段时间的计算机程序员工作。虽然他后来没有成为技术性的逻辑学家,但他的哲学研究却大量使用了一阶逻辑、高阶逻辑、模态逻辑、反事实条件句逻辑、认知逻辑以及其他非经典逻辑和概率论等方面的知识,有些工作就是研究其中某些领域所涉及的哲学问题,带有浓厚的技术化色彩,这导致他的书比较难读。其三,他所受的牛津哲学教育不把重点放在哲学史以及哲学经典原著上,而是放在哲学问题本身,围绕该问题组织学习古今哲学家的阅读材料,鼓励学生参与当代哲学讨论,发展自己的哲学思想。在读本科的最后一年,他就打定主意以后要做哲学,他当时觉得他已经准备好独自发展自己的想法。他不想追随任何其他哲学家的思想,即使是他所尊崇的克里普克。他不是在寻找导师,而只是想有机会做自己想做的事情。当然,他也读过很多古代和当代哲学家的著作,如柏拉图、康德、黑格尔、蒯因和波普尔等,甚至还读过德里达和福柯,但不喜欢后两者,很快就放弃了。其四,他从不试图构造宏大的哲学体系,也不投身哲学史和哲学人物的研究,而是专注于研究一些具体的哲学问题,如同一和分辨,模糊性,对认识论的全新处理,元哲学和哲学方法论,模态逻辑的哲学问题,关于先验和后验、分析和综合的哲学争论,关于反事实条件句的哲学处理,关于伦理的反例外论,等等。他在这些具体问题和论题上磨砺思想,提出创见,建构理论。其五,他有明确的哲学方法论意识,中后期发表了很多这方面的著述,如《哲学方法:一个非常简短的导论》(2020)。他提出我们必须把哲学做得更好,必须受制于某些语义学和方法论的约束,必须秉持所列的如下高标准:创新、清晰、严谨、精确、平实、节制、想象力,参与学术共同体的对话,注重推理和论证,运用逻辑和数学工具,大量使用思想实验、模型建构和溯因方法,保持理智的严肃、谦逊和虔敬,等等。

再次,特别重要的是,无论威廉姆森研究什么、说什么和写什么,总能弄出一些新东西——新观点和新理论,很多时候惊世骇俗,从而引起世界各地哲学同行的广泛关注,并激发他们去探索、思考,同意或不同意、跟随他或反对他,由此他成为当代分析哲学领域中制造话题、引领风向和潮流的顶尖哲学家之一。兹举几例:其一,在《模糊性》一书中,他仔细批驳了先前处理模糊性的多种哲学和逻辑方案,阐述了一个核心思想:事物在本体论上存在精确的界限,但由于人的认知能力的局限(容错余地),不知道那个界限究竟在哪里,因此模糊性源自人对于该界限的无知。例如,仅有一根头发肯定是秃头,有一万根头发肯定不是秃头,而“秃头”和“非秃头”之间的界限就在于1和10000之间的某个自然数,但由于我们的认知局限,却不知道是哪个自然数。这种观点被叫作“认知主义”(Epistemicism),非常反直观,但其好处是能够维持他所认可的实在论立场,坚持经典逻辑及其所基于的二值原则和排中律。其二,在《知识及其限度》一书中,他论述道,盖梯尔(Edmund L.Gettier)对“知识是有证成的真信念(JTB)”的质疑,导致众多认识论学者提出不同的“JTB+X”的方案,只是所加的X有所不同,但都遇到了严重的问题。他却独辟蹊径,提出“知识优先”的研究策略:知识是事实性的心智状态,知识蕴含真。不应该用其他要素如信念、证成、断定等去说明和刻画知识,而应该采取相反的路径,把知识当作初始的不加定义的概念,用它去说明信念、断定、证成、证据等概念,并提出一个著名的等式:知识=证据。他由此开启了“知识优先”的认识论研究。其三,在《哲学的哲学》一书中,他论述道,20世纪哲学的“语言转向”和“概念转向”过时了,甚至是错误的。他像蒯因一样主张哲学与常识和科学是连续的,哲学并不只是研究语言和概念,而是像其他各门科学一样,直接研究我们身处其中的这个世界,研究它的构成及其运行规律,以便获得对这个世界的更好理解,并指导我们的现世生存,让我们生活得更好。其四,在《模态逻辑作为形而上学》一书中,他指出,克里普克以不对称的方式处理同一性和存在性问题:同一和不同一是必然的,但存在(being)和非存在(not-being)却是偶然的。他对此持有很大的异议并论述道:如果我们把“存在”理解为“是某个东西”(Being Something)而不是“是某个特定的东西”(Being A Particular Thing),则“存在”和“不存在”也是事物的必然属性;存在的东西必然存在,不存在的东西必然不存在,从而与“同一的东西必然同一”“不同一的东西必然不同一”保持一致。这就是他所阐述的“必然主义”(Necessitism),即任何东西都必然地是某个东西,用公式表示:

与必然主义相对立的是偶然主义(Contingentism)。必然主义属于模态的形而上学,他还提倡基于反事实条件句的模态认识论研究。

最后,威廉姆森的哲学研究产生了广泛影响,他的哲学能力得到了学术界的高度认可。2000年,他获得牛津大学威克汉姆逻辑学讲席教授职位,直至2023年从该职位上退休,但仍保留原有办公室并继续工作3年;他目前还是耶鲁大学惠特尼·格利斯沃德客座教授。他先后当选为英国科学院院士(1997)、爱丁堡皇家学会会士(1997)、挪威文理科学院外籍院士(2004)、美国文理科学院国际荣誉院士(2007)、欧洲科学院院士(2013)、爱尔兰皇家科学院荣誉院士(2014)、国际哲学院院士(2017)、英国皇家学会工艺院院士(2011),还曾担任过英国亚里士多德学会和心灵协会主席,先后获得布加勒斯特大学和贝尔格莱德大学两个荣誉博士头衔。2024年,瑞士劳纳基金会(Lauener Foundation)给他颁发了分析哲学终身成就奖(杰出作品奖),这是从2004年开始颁发的分析哲学领域里的大奖。除威廉姆森外,另有九位哲学家先后获得此奖:科学哲学家帕特里克·苏佩斯(Patrick Suppes),哲学家达格芬·弗勒斯达尔(Dagfinn F?llesdal),逻辑学家鲁斯·巴坎·马库斯(Ruth Barcan Marcus),哲学家迈克尔·达米特(Michael Dummett),哲学家希拉里·普特南(Hilary Putnam),科学哲学家范·弗拉森(Bas van Fraassen),认识论家弗雷德·德雷茨基(Fred Dretske),伦理学家托马斯·斯坎伦(Thomas M. Scanlon),伦理学家苏珊·沃尔夫(Susan Wolf)。由此可见,威廉姆森位列20世纪以来最重要的分析哲学家之列。

如前所述,威廉姆森不是分析哲学家如何做哲学的唯一样本,还有许多其他样本,下面列举三位:约翰·塞尔(John Searle)、约翰·罗尔斯(John Rawls)和苏珊·哈克(Susan Haack)。他们在所涉及的领域、所探究的论题、做哲学的方式、所持的哲学立场、所得到的成果等方面都有很大的不同,由此足见当代分析哲学研究的复杂多样性。


三、塞尔的哲学方法论

约翰·塞尔的主要研究领域为语言哲学、心灵哲学和社会本体论,出版了近20本书,对意向性的关注和强调贯穿于他的全部哲学作品之中。所谓意向性(Intentionality),是指心灵指向、表征、关涉外部世界中的对象、属性和事态的能力,具体表现为信念、愿望、希望、恐惧等不同的心智状态。在他的《语言行为:论语言哲学》(1969)和《表达与意义:言语行为理论研究》(1979)等论著中,他论述道,言语行为是与意向状态相关联的:在做出每一种带有命题内容的以言行事行为时,我们都表达出一种带有那种命题内容的特定的意向状态。“《言语行为:论语言哲学》背后的基本思想是我们应该将语言看作是有意向性的人类行为的一种形式。”根据以言行事的要旨、适应方向(语言到世界、世界到语言,或者双向适应)、心智状态等12个指标,他将以言行事行为分成五个基本类别,即断定式、指令式、承诺式、表情式和宣告式。他在《意向性:论心灵哲学》(1983)一书中指出:“隐藏在我对语言问题的解决路径后面的一个基本假定是,语言哲学乃是心灵哲学的一个分支。言语行动表征(represent)世界上的对象与事态的能力,是对于心灵(或大脑)经由信念和愿望这样的心理状态,特别是通过行动(action)和感知,将有机体与世界关联起来的那些在生物学上更加基础的能力的扩充。”他在关于心灵、意向性、意识、智能等研究的基础上,提出了一个著名的思想实验——“中文屋”,反驳强人工智能的观点,认为计算机程序无法真正理解语言或拥有意识,仅靠符号操作无法产生真正的理解,从而引起巨大的争议。他在《社会实在的建构》(1995)等论著中进一步提出“集体意向性”这个核心概念,认为它是一切社会活动的基础。集体意向性,通过使用语言,凭借构成性规则进行宣告活动:把(某种物理实在)X在情境C中算作Y,对Y做功能赋予,确立其身份功能及其道义权力,由此创造出各种形式的社会实在(制度性事实),如国家、政府、军队、警察、语言、货币、财产、婚姻、大学、奥运会等。塞尔如此总结他关于社会实在的核心观点:“第一,所有人类制度性实在的最初形式都是通过某种语言表征被创造出来的,这种表征同宣告以及创造身份功能的话语具有相同的逻辑结构。我称它们为身份功能宣告。第二,已有的制度性实在得以保存也要靠身份功能的宣告。第三,身份功能无一例外地产生权力,包括积极的权力和消极的权力……制度性事实的目的是产生权力关系。第四,这种权力有其特殊地位,因为它们通过产生行动的理由发挥作用,这些理由独立于行动者的欲望和倾向。这里提到的权力有权利、义务、责任、权限、授权、权威、要求等。所有制度性事实都是身份功能宣告产生的,这种宣告产生道义权力。当我们意识到这种权力时,它就会产生独立于欲望的行动理由。”塞尔对社会实在的研究开创了“社会本体论”这个新的哲学分支,后者研究社会现象的本质、结构及其存在方式,探讨各种社会实在如何通过人类的集体意向性、构成性规则和调节性规则得以建构和维持。


四、罗尔斯的哲学方法论

约翰·罗尔斯的主要研究领域是政治哲学,先后出版了《正义论》(1971)、《政治自由主义》(1993)、《万民法》(1999)、《作为公平的正义:正义新论》(2001)等重要著作,其中最有影响的当数《正义论》。该书把批判的矛头对准传统的功利主义正义观,力图继承和发展以洛克、卢梭和康德为代表的传统社会契约论,并系统地阐发一个核心理念:正义即公平,正义是社会制度的首要德性,一如真理是思想体系的最高价值;非正义的法律和制度,不论如何有效,也应加以改造和清除。罗尔斯诉诸一套体现严格理性主义精神的程序和方法:其推论的逻辑起点是原初状态,其中包括正义的环境、无知之幕、关于主体条件的假设、对正义观念的形式限制、最大化最小值原则等概念。特别是,他系统地使用了一种重要的哲学方法,即反思的平衡(Reflective Equilibrium)。他论述道,即使处于原初状态的人类个体也都具有理性思考能力,但他们的思考能力是有差别的,现实的个体在其知识教养、生活经验以及所处的认知地位等方面更有差别,因此他们将会形成有关公平、正义和道德等的不同直觉和各种各样的“慎思判断”(Considered Judgments),甚至会导致相互之间的冲突和矛盾,包括来自内部的和来自外部的。从内部说,一个人自己的道德直觉与慎思判断不一致,他所持有的多个慎思判断彼此不一致,他的直觉和判断与现实的社会生活不一致。这就使得他必须对他自己的观念进行反思:它们各自有哪些理由?这些理由都成立吗?哪些观念得到较好的证成?哪些观念得到较弱的证成?是否需要放弃或修改某些观念?如何放弃或修改?由此达成自己观念内部的协调和融贯。这叫作“狭义的反思平衡”。而“广义的反思平衡”还要求认真思考别人的不同道德观念及其理由:在什么地方有分歧?为什么会有这些分歧?对方持有哪些理由或根据?它们都成立吗?其与社会生活的吻合程度如何?回过头来,再对照思考自己的观念及其理由,如此循环往复,权衡比较,不断调整、修改和完善自己的观点,直至达到这样的程度,“这个人已经考虑了我们哲学传统中那些最重要的政治正义观念,已经权衡了其他哲学和其他理由的力量”,他的观点“是在范围广泛的反思和对先前众多观点加以考虑的情况下产生的”。这样的反思平衡突显了“多元”“开放”“宽容”“理解”“对话”“审慎”等关键词语的价值,并且是一个动态的过程。


五、哈克的哲学方法论

苏珊·哈克深受美国古典实用主义的影响,主编了《新旧实用主义选读》一书(2016),其研究范围非常广阔,呈现出特别明显的跨学科特点,这在分析哲学家中堪称异数。在其早期著作《变异逻辑》(1974,增订版改名为《变异逻辑,模糊逻辑:超越形式主义》,1996)和《逻辑哲学》(1978)中,她秉承蒯因的学术理路,着重思考逻辑学的认识论方面,主张逻辑是可修正的,但认为当时的各种变异逻辑均缺乏充足的理据,不足以构成对经典逻辑的真正修正和“威胁”。她通过提出非形式论证和形式论证、系统外的有效性和系统内的有效性这两组对比,捍卫了一种温和的逻辑多元论立场:正确的逻辑并非只有一种而有多种,它们都有其经验的和学理的依据,都具有部分的或某种程度上的正确性。这两本书使苏珊·哈克一举成名。在《证据与探究》(1993,第二版2012)一书中,她进入广阔的认识论领域,提出了一种融合型的认知证成理论——基础融贯论(Foundherentism),断言认知证成既需要来自外部世界的感觉经验证据,也需要来自一个理论内部各要素之间的相互支持,就像填写英语纵横字谜游戏一样,既要考虑已经填写出的各个格,也要考虑未填写出的各个格中的可能选项,不断尝试,反复调整,最终成功地填写出该字谜矩阵。这本书受到热烈欢迎和广泛好评,从而使她接到各种各样的邀请,要求她就诸多不同的议题,如女性主义认识论、肯定行动、多元文化论、新实用主义、相对主义、科学哲学、社会科学、大学治理、学术伦理、知识与宣传等议题作讲演或写文章。这些工作把她引入到广义的社会哲学领域,开启了其学术研究的跨学科转型,这些文章结集为《一位热情的稳健派的宣言——不时髦的论文集》一书(1998)。笔者认真读过此书,非常喜欢。在《理性地捍卫科学》(2003)一书中,她左右开弓,既反对关于科学的各种旧尊崇主义,更反对以各种后现代思潮为代表的新犬儒哲学,试图在理性的限度内全面捍卫科学:科学既不是神圣的,也不是骗取信任的把戏,而是一种不断进行自我修正的探究过程,虽然不完美,但在合理范围内仍能够提供可靠的知识;科学既是一项理性的事业,也是一项社会合作的事业,由此才派生出科学的诸多特点以及我们对科学应该采取的态度。她还阐述了她自己的科学认识论——批判的常识主义(Critical Common-sensism),以及作为后者之形而上学基础的坦诚实在论(Innocent Realism)。在此书中,她继续思考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之间的关系、科学社会学的认识论作用、科学和文学之间的关系、科学与法律的相互作用、科学和宗教之间的紧张关系,最后则讨论了有关科学终结的预言。同样由于《证据与探究》一书的成功,她除了担任美国迈阿密大学文理学院哲学教授,还被任命为该校法学院的法学教授,由此进入法哲学领域。她再次展现出在学术研究上一贯的严肃认真态度以及强大的学术实力,很快赢得国际法学界的认可,被邀请到世界各地的法学院和国际研讨会上作讲演或报告,在各种法学杂志上发表文章,经过优选的文章结集为《证据的重要性——法律中的科学、证明和真理》,由剑桥大学出版社于2014年出版。


六、总结与启示

从上面简短的概述中我们知道,这四位哲学家所工作的领域、所选择的议题、所持的哲学立场、所创立的哲学理论都明显不同,但这并不妨碍他们都是优秀的甚至杰出的分析哲学家。实际上,分析哲学从其早期有一些或紧密或松散的学派和组织,有鲜明的哲学立场和主张(如拒斥形而上学,致力于科学的统一),后来经过内部和外部批判,其研究领域逐渐向所有哲学议题开放,如形而上学、心灵哲学、伦理学和道德哲学、政治哲学、社会哲学、认知科学甚至哲学史等,都纳入其研究范围之内,最后真正留存下来的只是一种做哲学的方式和风格。例如,坚持以追求真理为目标,保持理智的严肃和虔敬;主张哲学与科学是连续的,尊重常识和科学;尽量避免宏大叙事,耐心地研究具体的哲学问题;力求澄清关键性术语和概念,提出明确的哲学立场和主张,注重充分的说理和论证,避免夸张的煽动性的修辞手法;保持与学术共同体的对话,平心静气地讨论,但不妨碍有激烈的论辩,力求把道理说清楚,以理服人,若不能说服,则保留和尊重分歧,继续探索;广泛地使用各种哲学方法和工具,如逻辑和数学,文本、历史和语境的关联分析,推理和论证,思想实验,模型建构,反思平衡,溯因和最佳解释推理等;坚持批判性和建构性并重,创制标识性概念,提出创新性观点和理论,供学术共同体去批判性评价和讨论[这最后一点与我国目前提倡的“三大体系”(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建设的目标非常吻合]。这是一种比较文明地做哲学的方式,也是整个西方哲学史上主导性的理智主义传统的延续:某种形式的实在论立场,经验主义的立足点,理性主义的方法论。正是在这种意义上,以上所谈的四位哲学家以及其他许多当代欧美哲学家都是分析哲学家。

不过,现代欧洲大陆哲学(特别是德国和法国哲学)却呈现出另一种样貌,奉行另一套做哲学的方法论,由此产生的理论常被归类为“后现代思潮”。这些哲学家更加关注人生、社会、文明困境之类的议题,具有明显的人生哲学和历史哲学指向,而与当代科学的发展有所疏离。他们大张旗鼓地反本质主义、反基础主义、反逻各斯中心主义、反人类中心主义、反宏大叙事等,注重文本分析(如阐释学)和历史分析(如历史谱系学),热衷于细节描述而非抽象概括,强化修辞和夸张,弱化推理和论证,强调变化、差异、断裂、碎片、瞬时、混沌、多样性、无意识、个人的主观体验等。虽然其中不乏真知灼见,常有振聋发聩的效果,但总体来说,其颠覆性强于继承性,批判性多于建构性,常给人以艰涩、夸张、凌乱、零碎、混沌、找不到出路之感。

回到本文的主题:在当代,我们究竟该如何做哲学?笔者属于分析哲学阵营,比较熟悉分析哲学传统,当然更偏向于分析哲学的方法论。笔者曾撰文指出:哲学作为一项理性的事业,无论做什么类型的哲学,无论以哪种方式做哲学,都要受到一些共同的方法论约束,例如清晰、严格、准确、一致,以论证的方式耐心地讲道理,参与学术共同体的对话,平心静气地相互争辩,让读者易于理解和把握,而这些正是分析哲学的长处所在,是我们可以从它那里学习的东西。特别强调以下几点:淡化学徒身份,开启对话模式;少做宏大叙事,多做具体研究;少用修辞手法和材料铺排,多创制标识性概念,提出新的观点和理论,并构造一些翔实的论证。当然,我们也应该从现代欧洲大陆哲学那里学习有益的方法论成分,例如,以人生和社会的实际问题为导向,注重文本分析和历史分析,坚持多学科融合,从事多元文化对话,注重批判性,追求研究的深度,走出书斋,用学术影响社会并促进社会的进步,等等。

最后,改用威廉姆森的话来结尾:在中国做哲学,我们必须并且能够比先前做得更好!